土耳其外国人继承法围绕一条核心规则展开:无论您的国籍如何,您在土耳其拥有的任何不动产在您去世后均依据土耳其法律进行分配,而您的动产通常遵循您本国的法律。这一点常令许多外国业主感到意外,因为土耳其法律为近亲保留了固定份额,而这些份额不能仅凭遗嘱加以排除。如果您在伊斯坦布尔拥有公寓、在海岸线上拥有度假屋或持有土耳其银行账户,以下规则将决定谁可以继承、应缴纳多少税款,以及您的继承人需要采取哪些步骤完成产权转移。
本指南介绍土耳其外国人继承法在实践中的运作方式:适用哪部法律、谁属于继承人、不可逾越的特留份、遗产税,以及您的家人需要在Tapu Kadastro和法院走完的逐步流程。
土耳其外国人继承法如何运作
土耳其国际私法将外国人的遗产分为两个部分。根据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民事诉讼法》(第5718号法律,通常称为MOHUK),银行存款、车辆和股票等动产,通常受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的管辖。位于土耳其的不动产,即土地和建筑物,始终受土耳其法律管辖。因此,德国或英国业主在伊斯坦布尔的公寓将依照土耳其民法典进行分配,即便在国内立下的遗嘱另有安排。
这正是为什么在购买土耳其房产之前,了解外国人在土耳其的继承权至关重要。外国公民可以在互惠原则基础上拥有并继承土耳其不动产,大多数国家的公民均符合资格。当外国业主去世时,其继承人享有同等的所有权,但须遵守下文所述的特留份规定和税务规则。在卡兰菲洛卢律师事务所的实践中,外国家庭最常见的意外是发现在国外起草的遗嘱无法将土耳其房产随意转离被继承人的子女或配偶。
强制继承与不可逾越的特留份
土耳其法律通过特留份制度保护近亲,土耳其语称为sakli pay。特留份是特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的遗产最低份额,遗嘱不得予以削减。强制继承的理念是土耳其外国人继承法运作的核心,因为普通法体系通常赋予遗嘱人排除亲属继承的更大自由。
您可通过遗嘱自由处分的部分,是在扣除特留份之后的余额。作为一般参考,并以本文撰写时的现行规定为准,土耳其民法典(第4721号法律)规定的特留份通常为:
- 直系卑亲属(子女和孙子女):其法定份额的二分之一受保留为特留份。
- 每位在世父母:其法定份额的四分之一受保留为特留份。
- 在世配偶:与子女或父母共同继承时,法定份额全部受保留;其他情况下为四分之三。
自2007年的一项改革以来,兄弟姐妹不再享有特留份,这使得立遗嘱人比以前拥有更多自由。由于这些比例可能发生变化,且对每个家庭的适用情况各有不同,在依据这些规定行事之前,请向律师确认现行规则。
谁是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与顺序制度
当不存在有效遗嘱时,土耳其民法典通过称为zumre的顺序制度确定继承人。遗产传给最近一顺序,只有在该顺序无人继承时才转至下一顺序。
三个继承顺序
- 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即子女,若某子女已先行去世则为孙子女。
- 第二顺序:被继承人的父母,以及经由其父母的兄弟姐妹。
- 第三顺序: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
在世配偶始终享有继承权,但不归属于任何顺序。配偶所获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与哪个顺序的亲属共同继承。若任何顺序均无亲属且无配偶在世,遗产最终归属土耳其国家。外国房产所有者在土耳其的遗产法针对土耳其境内的不动产遵循同样的结构。
在世配偶的份额
在世配偶在土耳其遗产中所占份额由法律规定,随被继承人血亲关系的疏远而增加。血亲越少,配偶的份额越大。以下法定份额由土耳其民法典规定,以本文撰写时的现行规定为准:
- 与子女或其他直系卑亲属共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取得四分之一,直系卑亲属共享其余四分之三。
- 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第二顺序):配偶取得二分之一,该顺序共享另一半。
- 与祖父母共同继承(第三顺序):配偶取得四分之三,该顺序共享剩余四分之一。
- 任何顺序均无亲属在世时:配偶继承全部遗产。
上述份额与婚姻财产制度相互作用。在分割遗产之前,在世配偶可先依默认的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制主张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中的份额。之后仅被继承人剩余的份额构成传递给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与可自由处分的份额
外国人可以就其土耳其资产立遗嘱,但遗嘱不能排除上述特留份。土耳其法律承认三种主要遗嘱形式:在公证人面前订立的正式遗嘱、由遗嘱人全文手写并注明日期和签名的自书遗嘱,以及仅在紧急情况下允许的口头遗嘱。在境外订立的外国遗嘱,若符合订立地的形式要求,在土耳其可能有效,但其对土耳其不动产的效力仍受土耳其特留份的限制。
若遗嘱将超出自由份额的财产赠予某人,被排除的继承人可提起减额之诉,即tenkis,要求取回其特留份。因此,外国人在土耳其的继承权最好与律师共同规划,以便遗嘱在此地有效且符合强制继承规则,从而降低日后发生争议的可能性。
外国人的土耳其遗产税
外国人的土耳其遗产税对死亡时转移的财产征收,称为veraset ve intikal vergisi。该税采用累进税率,继承适用的税率低于生前赠与的税率。以本文撰写时的现行规定为准,继承按累进税率征税,通常引用的范围为每位继承人份额价值的约1%至约10%,而生前赠与则适用更高税率。
每位继承人享有免税额,该免税额每年按通货膨胀调整,因此确切门槛取决于死亡当年的规定。土耳其境内发生死亡时,纳税申报通常须在死亡后四个月内提交。税款本身通常可以分三年分期缴纳,每年在五月和十一月缴付。
继承人必须待遗产税事项结清后方可完成土耳其产权证的转移。由于外国人土耳其遗产税的税率档次、免税额和截止期限定期变化,在依据这些规定行事之前,请向律师或土耳其税务局确认当前数字。
继承流程的逐步指南
对于大多数外国家庭而言,实际问题是:亲属去世后,外国人在土耳其如何继承遗产?遗产不会自动转移。继承人必须采取积极步骤,通常需要借助伊斯坦布尔或房产所在城市的律师协助。
- 取得继承证明。该文件称为mirascilik belgesi或veraset ilami,载明法定继承人及其份额。土耳其继承人通常可从公证人处取得,但外国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通常须向民事治安法院Sulh Hukuk Mahkemesi申请。
- 收集并合法化境外文件。来自境外的死亡证明、婚姻和出生记录及家庭登记册,通常需要翻译成土耳其语,并附加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
- 提交遗产税申报。继承人向税务局申报遗产,待税款核定后取得清税证明。
- 转移产权证。持继承证明和清税证明,继承人在Tapu Kadastro(土地登记处)将房产登记至本人名下。
我们在伊斯坦布尔为其提供咨询的客户,通常在数月内完成法院和登记环节,但时间长短取决于境外文件到达的速度以及当地法院的工作负荷。向土耳其律师授予委托书,可使继承人无需多次赴土耳其便能处理全部手续。
接受或放弃有债务的遗产
土耳其的遗产同时包含资产和债务,因此继承人接受遗产并不总是合算的。默认情况下继承人被视为接受遗产,但法律允许继承人放弃继承,即reddi miras,通过向民事治安法院提交声明实现,通常须在获悉死亡及自己的继承人身份后三个月内办理。若遗产明显资不抵债,放弃继承可保护继承人免受被继承人债务的追偿。继承人也可在做出决定之前申请官方清单。由于三个月的期限十分严格,疑虑遗产负有重大债务的外国继承人应尽快寻求法律建议。
土耳其外国人继承法的要点
土耳其外国人继承法围绕两个核心理念构建:土耳其法律管辖您在土耳其的不动产,特留份保护您的近亲免遭排除。了解外国人在土耳其的继承权、配偶的法定份额、外国人的土耳其遗产税以及继承证明的办理流程,可帮助您提前规划,并让您的继承人从容应对。合理的遗产规划(包括一份符合强制继承规则的遗嘱),可为您的家人避免延误和纠纷。对于外国房产所有者的土耳其继承法,专业指导是确保结果正确的最可靠途径。
在伊斯坦布尔咨询律师
如需就您的具体情况获取建议,卡兰菲洛卢律师事务所是伊斯坦布尔一家注册律师事务所,在全土耳其为外国客户及土耳其客户提供服务。您可以拨打 +90 532 659 35 11通过电话或WhatsApp与我们联系,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或前往Mecidiyeköy Mah. Büyükdere Cad. No:67-71, Alba İş Merkezi, Kat:8, Şişli, İstanbul拜访我们。欢迎联系我们,共同探讨您的情况。
常见问题解答
我在土耳其的房产适用土耳其法律还是我本国的法律?
无论您的国籍如何,位于土耳其的不动产均适用土耳其法律。根据第5718号法律,土耳其境内的不动产始终依照土耳其民法典进行分配,而银行账户等动产通常遵循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
外国人可以在土耳其继承房产吗?
可以,外国公民可在互惠原则基础上继承土耳其不动产,大多数国家的公民均符合资格。继承人需取得继承证明、缴清遗产税,并在Tapu Kadastro登记房产以完成转移。
我可以在土耳其遗嘱中剥夺子女或配偶的继承权吗?
不能完全剥夺,因为土耳其法律为直系卑亲属、父母和在世配偶保留了固定份额。遗嘱只能处分扣除上述特留份后的余额。
外国人的土耳其遗产税是多少?
土耳其遗产税为累进税,以本文撰写时的现行规定为准,继承通常按每位继承人份额的约1%至10%课征。每位继承人享有每年调整的免税额,税款通常可在三年内分期缴纳。
在土耳其继承房产需要多长时间?
通常需要数月,主要取决于境外文件的翻译和合法化速度,以及当地民事治安法院的工作负荷。主要环节包括继承证明、纳税申报和产权证转移。
土耳其的继承证明是什么?
继承证明,即mirascilik belgesi或veraset ilami,是载明法定继承人及其份额的官方文件。外国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通常从民事治安法院而非公证人处取得。
如果遗产含有债务,我可以在土耳其放弃继承吗?
可以,继承人可通过向民事治安法院提交声明放弃继承,通常须在获悉死亡后三个月内办理。当遗产资不抵债时,放弃继承可保护继承人免受被继承人债务的追偿。
关于作者
卡安·卡兰菲洛格鲁是卡兰菲洛卢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该事务所是一家位于伊斯坦布尔的注册律师事务所,为全土耳其的土耳其及国际客户提供服务。他在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号58270)和土耳其律师协会联合会(编号133074)注册执业,自2017年起在土耳其从事律师工作。他持有加拉塔萨雷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LL.B.,2016),以土耳其语、英语和法语为客户提供咨询;事务所还借助富有经验的驻所翻译,为俄语和中文客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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