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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anfiloglu 律师事务所

我們的專業領域

土耳其债务追收律师

本页面向在土耳其有未收回款项的债权人:公司、个人,以及土耳其买方已停止付款的外国供应商。作为您在土耳其的债务追收律师,我们审查您的文件和债务人的状况,发送催告函,在适用时进行调解,启动执行程序,应对异议,并跟进扣押和拍卖直至收到款项。

在土耳其,债务追收主要依据第2004号《执行与破产法》(İcra ve İflas Kanunu,İİK)通过国家执行办公室(icra daireleri)进行,启动程序无需法院判决。关于程序的详细介绍,请参阅土耳其债务追讨:法律程序讲解;本页说明我们如何办理案件。

什么时候需要土耳其债务追收律师?

债权人最常在以下情况下来找我们:

  • 未付发票或往来账户余额:货物或服务已经交付,买方却一再推迟付款。
  • 空头支票或未付本票:您持有已到期的流通票据。
  • 未履行的判决或和解协议:已有法院判决或调解协议,但债务人不付款。
  • 外国供应商和出口商:卖方在国外,而每一个步骤都要用土耳其语进行。
  • 财产正在被转移的迹象:不动产或银行存款正被转给亲属或新设立的公司。
  • 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有破产或申请和解的传闻。

后两种情况十分紧急,每一天都很重要。

土耳其债务追收的具体步骤

追收案件通常从评估开始,进入执行程序;如果债务人抵制,再进入法院诉讼:

  1. 评估:我们审查您的文件,核查时效,并查看债务人在商业登记处的记录。
  2. 催告函:在有用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土耳其公证人发出正式催告通知(ihtarname)。这并非强制要求,但在未约定履行期的情况下,它使债务人陷于迟延(第6098号《土耳其债务法》第117条)。
  3. 选择途径并提交申请:我们通过全国司法网络 UYAP 向有管辖权的执行办公室提交执行申请(takip talebi),分别列明本金、利息类型和起息日。
  4. 支付令:执行办公室送达支付令,对公司通常以电子方式送达。
  5. 异议阶段:如果债务人按时提出异议,我们申请排除或撤销该异议。
  6. 扣押:程序确定后,对通过 UYAP 查询发现的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以及对第三人的应收款项予以扣押(haciz)。
  7. 拍卖与分配:被扣押的财产经拍卖后,所得款项按优先顺序分配。

哪种执行途径适合您的债权?

债权所依据的文件决定了执行途径,也决定了债务人阻止程序的难易程度。下表列出了主要区别。

途径依据债务人异议异议的效果
无判决执行(ilamsız takip)发票、合同、往来账户余额送达后七日内,向执行办公室提出程序停止
流通票据执行(kambiyo takibi)支票、本票、汇票送达后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除非法院裁定中止,否则程序继续
判决执行(ilamlı takip)法院判决或具有判决效力的文书仅限于已付款或时效届满等狭窄理由异议空间有限

对债权人而言,有效的支票或本票通常是更有力的起点。存在形式瑕疵的票据仍可作为普通执行程序的依据。

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排除、撤销与调解

在普通执行程序中,按时提出的异议会使程序停止。如果债权所依据的是债务人已承认签名的文件、经公证的文件,或 İİK 第68条所列的官方文件之一,我们会在收到异议通知后六个月内请求执行法院排除该异议。否则,我们会在一年内向民事法院或商事法院提起撤销异议之诉(itirazın iptali)(İİK 第67条)。

依据第6102号《土耳其商法典》第5/A条,调解是提起以支付金钱为标的的商事诉讼的前提条件,但启动执行程序之前不需要调解。在实践中以及主流判例中,持有商事债权的债权人在提起撤销异议之诉之前,应先完成调解。我们的土耳其调解指南说明了申请如何进行。

如果撤销异议之诉胜诉且金额是确定的,法院可以应债权人的请求,判令债务人支付不低于债权额百分之二十的执行否认赔偿(icra inkar tazminatı)。恶意追索不正当债权的债权人也可能被判令支付类似的赔偿。关于异议如何审查,请参阅执行程序中的异议流程和条件。

错过一年期限并不会使债务消灭:在时效届满之前您仍可起诉,但原执行案件不能继续,赔偿也将丧失。哪条途径合适,取决于您的文件、债务人的理由以及该债权是否属于商事性质;律师可以在简短的咨询中作出评估。

预防性扣押与财产调查

预防性扣押(ihtiyati haciz)在执行程序或诉讼作出决定之前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依据 İİK 第257条,原则上,对于未设质押担保的已到期金钱债权,凭初步证明即可申请。除债权以判决为依据的情形外,债权人通常须提供担保。如果预防性扣押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前执行,债权人原则上必须在七日内启动执行程序或提起诉讼,否则扣押失效。

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即使案件已经确定也收不回钱。程序启动后,我们通过 UYAP 查询:

  • 土地登记系统(TAKBİS)中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不动产,
  • 安全总局记录中的车辆,
  • 显示债务人雇主和工资的社会保障(SGK)记录,
  • 银行账户,通过向银行发送电子扣押通知,
  •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应收款项以及公司股份。

扣押原则上必须在支付令送达后一年内申请(İİK 第78条)。拍卖也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而且不动产上在先设立的抵押权可能优先受偿,因此我们在申请拍卖之前会核查地契。

外国债权人在土耳其追收债务

外国公司与土耳其债权人使用相同的执行途径,不同之处在于文件手续:

  • 授权委托书: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并办理海牙认证(如贵国不是《海牙认证公约》缔约国,则办理领事认证),或在土耳其领事馆签署。委托书应明确授予和解、放弃以及收取追回款项等特别权限。
  • 签字权限:经海牙认证的登记摘录或证明书,表明签字人有权代表公司。
  • 翻译:外文合同和发票需要宣誓翻译。
  • 税号与诉讼费用担保:实践中,外国公司可能需要土耳其税号。依据第5718号《土耳其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MÖHUK),外国债权人可能被要求提供担保;互惠或土耳其参加的条约可能免除这一要求。
  • 外币债权:执行申请中列明土耳其里拉等值金额,原则上债权人可以要求按实际付款日的汇率付款。

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不能直接执行,必须先取得土耳其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判决,详见我们的仲裁与执行页面。

Kaan Karanfiloğlu 律师直接使用英语、法语和土耳其语工作。俄语和中文客户由我们伊斯坦布尔办公室内以俄语和中文为母语的顾问提供服务。

我们需要的文件

以下文件通常足以进行初步评估:

  • 合同、订单,或要约与承诺的往来函件,
  • 发票、送货单和交付证明,
  • 对账单及相关账簿记录,
  • 与债务人的往来函件,包括余额确认函,
  • 支票或本票原件(该途径需要原件),
  • 任何判决,或附有可执行性批注的调解协议,
  • 债务人的商号名称、税号、MERSIS 编号和已知地址,
  • 授权委托书,以及对公司而言的签字权限证明。

债务追收需要多长时间?

在土耳其追收债务需要多长时间,取决于债务人是否提出异议以及其拥有哪些财产。分阶段来看:

  • 无异议:送达后异议期届满,案件即告确定。如果银行账户可以被扣押,款项可能在几周内开始到账。
  • 调解:商事调解通常在几周内结束。
  • 排除异议:执行法院依据文件作出裁决,因此通常需要几个月。
  • 撤销异议之诉:在伊斯坦布尔,许多案件的一审阶段可能超过一年,上诉还会增加时间。
  • 拍卖:估价和拍卖可能需要数月,不动产尤其如此。

法院的工作量和鉴定人(bilirkişi)报告会影响这些估计。

作为您的债务追收律师,我们做什么

Karanfiloglu 律师事务所从初步审查到收款全程办理追收案件。我们:

  • 评估债权、文件和时效,并以书面形式列出建议的途径,
  • 起草催告函,并在适用时代理您进行调解,
  • 准备附有利息计算的执行申请,并通过 UYAP 提交,
  • 进行排除异议和撤销异议程序,以及预防性扣押申请,
  • 进行财产调查,跟进扣押和拍卖,并定期向您报告,
  • 对于身在国外的客户,凭授权委托书远程办理全部程序。

诉讼费、预付费用和送达费用会在开始时予以说明。这些金额依据每年更新的官方收费标准确定,执行费用原则上由债务人承担。如果债务人获得和解暂停期,执行程序一般会停止;请参阅我们的破产与和解页面以及关于和解与债权人权利的指南。您的应收款项所依据的合同的起草,属于我们商法服务的范围。

拖延追收的常见错误

大多数应收款项的拖延是由于程序问题,而不是债权本身薄弱。在 Karanfiloglu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中,最常见的问题是债权人在付款承诺上等待数月,而债务人的财产却在悄然减少。

  • 等待过久:每多一个月的催促,都给了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时间。我们关于土耳其债务追偿策略的文章对此有所介绍。
  • 途径选择错误:持有有效支票却提起普通执行程序,会让债务人有机会通过异议使程序停止。
  • 夸大金额:虚高的项目会招致异议和恶意赔偿。
  • 错过期限:让一年的撤销异议之诉期限届满,或错过预防性扣押之后的短暂期限,都会丧失实际优势。
  • 授权委托书不完整:如果没有特别权限,在收取款项或对方提出和解时,就需要重新出具委托书。

如需讨论您的应收款项,请通过我们的联系页面将文件发送给我们。作为您在土耳其的债务追收律师,我们会首先列出案件的优势和薄弱之处,然后提出我们建议的途径。

常见问题

在土耳其追收债务需要法院判决吗?

不需要。您可以在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向执行办公室启动执行程序。债务人会收到支付令,并可在七日内提出异议。只有在债务人提出异议、而您申请排除或撤销该异议时,法院才会介入。

在土耳其追收债务之前必须先调解吗?

启动执行程序之前不需要调解。依据《土耳其商法典》第5/A条,调解是提起以金钱为标的的商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如果债务人对商事债权提出异议,实践中会在提起撤销异议之诉之前完成调解。

如果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会怎样?

异议使程序停止,但不会使债务消灭。根据您的文件,您可以在六个月内请求执行法院排除异议,或在一年内提起撤销异议之诉。如果胜诉,原执行案件继续进行。

外国公司不前往土耳其能否在当地追收债务?

可以,原则上外国公司无需前往土耳其。凭经海牙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土耳其领事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可以代表公司提交申请并进行执行程序和诉讼。相关证明文件由宣誓翻译人员翻译。

我能否针对土耳其债务人执行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

可以,但不能直接执行。判决或裁决首先需要取得土耳其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判决。取得该判决后,即可像土耳其判决一样通过执行办公室执行。

如何查明债务人是否有财产?

程序启动后,您的律师可以通过 UYAP 查询土地登记、车辆、社会保障和银行记录。在此之前,原则上只能查阅商业登记等公开信息来源。因此,财产调查应与提交申请一并规划。

土耳其债务追收律师在开始时会说明哪些费用?

诉讼费、预付费用、送达费用以及任何鉴定人(bilirkişi)费用会在立案之前予以说明。这些费用依据每年更新的官方收费标准确定。执行费用原则上由债务人承担,但能否追回取决于债务人的财产。

我们的工作方式

身在海外的客户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无需亲自前往土耳其。

  1. 初步联系

    请通过书面或电话简要说明您的事项,我们会告知是否属于我们的执业领域。

  2. 审查

    我们审阅您的文件,并说明依据土耳其法律的法律状况、可选方案及可能的步骤。

  3. 书面约定

    工作范围和费用在工作开始前以书面形式约定。

  4. 代理与沟通

    我们在法院、政府机关及对方面前代表您,并在每个阶段向您通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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